(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海关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检验检疫部门加大查处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力度。商务、知识产权部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工商、文化广电新闻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同时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行为,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市文化广电新闻、知识产权、工商、商务、国税、地税、质监、农业、林业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从快立案侦查。监察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司法部门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部门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行政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全市行政机关对正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市文化广电新闻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各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我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商务部门加强海外维权培训,免费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调解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