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局拟订的《连云港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连云港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2010年12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现定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严肃查处一批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重点检查辖区大型商业企业、专业批发市场以及假冒、侵权盗版比较集中的繁华商业区、公共场所,大力整治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领域侵权行为,特别是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重点产品领域的侵权行为,全面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