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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郑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25)的要求,为使我市专项行动顺利、扎实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郑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提高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创新,营造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严肃查处一批侵权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执法协作,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定牌加工、印刷复制和商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环节。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群体性、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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