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相关直属单位应安排专家开展咨询服务,将专家服务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与考核。对需要交与区县相关部门办理的投诉、举报,应在2个工作日内督促办结,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呼叫中心前台。
第十条 区县农业、畜牧业主管部门应安排本部门专家开展外呼咨询和现场诊断服务。受理由市农委相关处室或委属单位交办的投诉举报,原则上在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办结,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原交办处室或单位。
第十一条 值班专家要服从统一调配,按时到位服务。遵守服务规范,坚守工作岗位,热情接听,文明用语,耐心回复,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处理好本单位工作与咨询服务工作的关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及时开展外呼咨询和现场指导。
第十二条 定期通报各单位受理“12316”热线咨询情况,采取月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并作为评先、职务职称晋升的参考;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 外呼受理流程。日咨询量小于100个电话,值班专家则开展外呼咨询服务。来电人、话务员、场外值班专家实行三方通话。
流程图(略)
第十四条 坐席受理流程。日咨询量大于100个电话时,每天安排粮油、畜牧(兽医)、水产、蔬菜、多经专家到呼叫大厅开展坐席咨询服务,来电人、话务员、坐席值班专家实行三方通话。
第十五条 现场办理流程。对确需现场取证、诊断的投诉举报和技术咨询,相关处室或委属单位可交与相关区县农业部门或直接安排市级专家现场办理和指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运行保障。市农委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呼叫中心正常运转,委属各单位、区县农业、畜牧业主管部门应根据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
第十七条 市农业信息中心要逐步完善重庆三农呼叫中心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运行规范、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