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快实施步伐,确保各年度项目任务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户用沼气“一池三改”建设等项目要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政府所属机关单位、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都必须率先建成无害化卫生公厕。
(五)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宣传预防控制知识,制定预防控制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六)加快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
继续引伸县(市)城区环卫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延伸拓展环卫作业、管理范围。在此基础上要把环境卫生管理的重点放到农村去,逐步组建相适应的乡镇和行政村环卫作业队伍,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卫长效监管机制,以健全的基层环卫管理网络,环卫作业要提高覆盖面和保洁质量,真正实现“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县(市)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
(七)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发动乡镇、村委、社区居委、中小学校及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健康生活,增强群众对环境与健康关系的认识,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开展城乡环境清洁工程的组织形式,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目标到村的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充分尽责,常抓不懈,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职责,部门联动
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分解细化任务,与各乡镇、各
相关职能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能,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和行动计划,在全市建立一个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和资料收集、数据汇总、经验交流、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严格执法与有序疏导紧密结合起来,定期检查,经常督导,扎实推进整洁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