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城市取缔公用、户用旱厕,标准水冲式公厕覆盖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以上,取缔镇、村及道路沿线的所有公共旱厕;
  城市农贸市场全部达到标准规范管理,城镇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化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村庄卫生综合整治:每个乡、镇每年有1-2个村庄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到2012年年底,全市新增100个以上省级卫生村;
  卫生城镇创建:到2012年底,全市力争全部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增加国家卫生镇3-6个、增加省级卫生乡镇5-8个、市级卫生镇6-10。
  三、实施内容
  (一)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市、县两级重点清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背街小巷、社区和居民生活区、旅游景区(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扩充延伸保洁覆盖率、提高保洁质量,着力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强化铁路、公路、河道的绿化、美化和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农村以清除各类积存垃圾为重点,着力整治房前屋后、村边路旁、空地闲院、河塘沟渠脏乱差、清除秸秆杂草、粪肥污水、乱堆乱倒等卫生死角,每个县(市、区)90%的行政村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和村民室内外卫生整洁有序。
  (二)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县(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县(市)城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投资力度,已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要有资金计划保障,确保稳定正常运行;提高街道硬化、公厕建设等市政环卫设施的覆盖率和完好率,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推进农村垃圾、粪便的统筹收集、规范处理。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大幅提升农村街巷硬化覆盖率。
  (三)加强农贸市场和重点场所、行业的卫生监管
  大力开展城乡农贸市场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提升城乡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车站、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和农民工聚集地以及乡镇集市、畜禽养殖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和“五小”行业、旅游景区(点)卫生的监督和管理,特别要加大城乡餐饮业的监督力度,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确保人民健康。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