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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一)种公猪舍
  1、公猪舍。单列式或双列式,坐北朝南方向,具备通风换气和保温隔热条件,夏季应采用畜舍空调或湿帘,冬季阳光充足。地面要求防滑、易清洗,宜采用半漏缝地板,设有清粪和赶猪通道。
  2、公猪栏。成年种公猪单栏饲养,后备种公猪每栏可饲养2头~4头,每个种公猪单栏占地面积10~12m2。
  3、运动场。种公猪舍应配备相应的运动场,地面宜干燥、防滑及便于清洗,运动场面积是公猪栏面积的1~2倍。
  (二)采精室
  采精室应设在种公猪舍旁边,内设采精台、人员安全隔离设施、降温保暖等设施,配置足够的电源插座、开关和地线,地面平坦、干燥并防滑,占地面积不小于10m2,采精室与精液处理室之间应相连并隔开,墙中间设有精液传递窗口。
  (三)精液处理室
  精液处理室面积不小于20 m2,须达到无菌室要求,应具备精液生产、检验、稀释处理、分装和贮存等功能,配置足够的电源插座、开关和地线,应设有更衣、水槽及操作台等辅助设施,室内地面、墙壁、天花板及门窗应采用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装饰,配备窗帘、空调、通风换气及消毒灭菌等设施设备,室内温度宜控制在18~25℃。
  (四)兽医室
  兽医室面积不小于10 m2,应长期配备种公猪保健和疫病防治的设施设备和药物,配置足够的电源插座、开关和地线。
  (五)隔离设施
  隔离设施应设置在种公猪站各个功能区的下风口,包含种公猪隔离舍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
  (六)辅助设施
  应具有办公管理室、职工生活室、档案管理室、产品展示室、消毒池、门卫室、更衣室、饲料仓库等设施。
  四、仪器设备
  种公猪应配置显微镜、精子密度仪、电子天平、精液保存箱、恒温培养箱、恒温水浴箱、干燥箱、干燥箱、精液运输箱、双蒸馏水器、恒温加热板、电冰箱、移液器等,并保证正常使用,其技术参数详见表1。
  表1 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仪 器 名 称

技 术 参 数

主 要 功 能

显微镜﹡

放大率100倍~600倍

检测精子活力

精子密度仪﹡

550nm

检测原精密度

电子天平﹡

精度:±0.2g

秤量精液、稀释液

精液保存箱﹡

16℃~18℃

精液保存

恒温培养箱﹡

36℃~38℃

预热采精杯

恒温水浴箱﹡

36℃~38℃

预热稀释液

干燥箱﹡

250℃~300℃

玻璃器皿干燥与消毒

精液运输箱﹡

16℃~18℃

常温精液运输

双蒸馏水器﹡

5升/小时~20升/小时

双蒸水生产

恒温加热板﹡

36℃~38℃

预热载玻片、盖玻片

电冰箱﹡

4℃~18℃

保存稀释液、稀释粉

磁力搅拌器

搅拌容量:20ml~3000 ml

溶解稀释粉

移液器﹡

容量范围:100μL

取样

电 脑﹡

CPU频率2500 MHz以上、内存1GB以上、硬盘160GB以上、显示器17英寸以上,具备上网传数据功能

记录和处理数据

空 调﹡

温度调控范围16℃~30℃

室内温度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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