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过调研课题研究的经验,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两名同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三)申请人必须是政府相关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不面向个人。
第七条 课题申报程序:
(一)重大决策咨询课题每年招标一次,向全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指南及课题申请书。
(二)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投标者可根据“招标指南”及相关要求,向办公室申领或从重庆市农业信息网上下载《重庆市农业农村发展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社会招标竞标书》和《课题研究方案》,按要求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报送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调研课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 评审程序:
(一)办公室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初审。每个招标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经初审,确定3个投标者入围参加公开竞争,不到3个投标者的课题实行议标。
(二)实行专家评审制。课题管理委员会组建评审专家库,根据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的特点及招标工作要求,在专家库中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课题申请书评标。凡本人参加投标或为课题组成员应回避,不得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课题的评审。
第九条 评标要求:
(一)《竞标书》中所填报的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必须是名副其实的担任该研究课题的具体调研人和撰稿人,并如实申报本课题组实际情况,其研究能力必须达到所申请投标课题的要求,以保证课题的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
(二)《课题研究方案》应反映出课题研究的思路,研究方法和完成课题研究的优势,以及课题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用A4纸打印。
(三)调研课题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第十条 签署中标协议书。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调研课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重庆市农业农村发展重大决策咨询课题招标项目协议书》,无特殊情况,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