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知如下:
一、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
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产区与销区统筹发展、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创新调控保障机制,争取2015年底前实现全市肉、蛋、奶、鱼、菜、果等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流通条件更加改善、调控保障有力。
二、大力强化生产基地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蔬菜和果品基地建设。2015年全市设施蔬菜面积达100万亩(含出口蔬菜70万亩),其中有机蔬菜3万亩、特色蔬菜50万亩(西甜瓜20万亩、洋葱12万亩、草莓7万亩、芦笋6万亩、黑菜3万亩、食用菌2万亩)、“伏缺菜”3万亩,完成全市220万亩、市区常年菜田10万亩的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力争全市常年性叶菜自给率达95%以上。水果种植面积发展到42万亩,总产量2.6万吨,其中梨4万亩、苹果1.6万亩、桃6.5万亩、葡萄2.4万亩、樱桃2.6万亩、其它24.9万亩。
(二)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2015年前全市新建或完善存栏500头规模的奶牛公寓15家、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基地(场)400个、年出栏2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肉牛规模养殖基地(场)50个、年存栏10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蛋鸡规模养殖场150个、百万只优质家禽养殖基地(小区)8个、畜禽良种场(基地)50个。全市规模养猪比重达到80%,蛋禽达到85%,肉禽达到95%,奶牛达到100%;力争肉类自给率达98%以上,蛋类自给率达95%以上,奶类自给率达80%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2015年前全市建成无公害水产基地40万亩、有机食品基地4万亩、绿色食品基地2万亩;年改造海淡水养殖池塘10万亩以上,建成高标准海水池塘20万亩以上,实施滩涂贝类围栏养殖20万亩以上,养殖梭子蟹、对虾、星斑川鲽等特种水产品15万亩。全市工厂化养殖车间达到40万平方米,水产品总产量达到80万吨,其中淡水养殖产量26万吨,海水养殖产量达到32万吨,淡水捕捞产量2万吨,海水捕捞产量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