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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2011)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郑政文〔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财税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跨越。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42.9亿元,同比增长23.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6.8亿元,为预算的112.3%,同比增长28.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3.1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26.7亿元, 为年度预算的97.9%,同比增长20.8%。2010年,全市财政系统共组织收入388.5亿元,同比增长28.1%,其中:缴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5.2亿元,同比增长25.1%;国税系统共组织收入301.9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缴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0.7亿元,同比增长12.5%;地税系统共组织收入285.7亿元,同比增长33.5%,其中:缴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0.9亿元,同比增长34.8%。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恪尽职守、改革创新的精神,发扬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大力推进和谐郑州建设,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要再接再厉,紧紧围绕服务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中心任务,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和挑战,科学把握财税发展改革规律,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我市财税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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