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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绿化委员会郑州市2011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部门绿化水平,持续深入地开展校园绿化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造林绿化实行部门和单位分工,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高部门绿化的有效方法,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千方百计增加绿化量,努力提高本系统、本部门属地绿化美化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积极参与争创“郑州市绿化模范单位(居住区)”、“郑州市绿化模范乡镇(办事处)”和“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促进各单位(居住区)、各乡镇(办事处)绿化水平向高层次、高品位迈进。联合教育部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以校园绿化为载体,共同推动全市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校园植树;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及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广大青少年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情趣和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破坏环境的忧患意识、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
  (五)开展古树名木普查
  古树名木不仅是生态文明的历史见证,也是“活文物”。我市历史悠久,人文景观十分丰富,古树名木遍布。为有效地保护我市的古树名木,2011年我市将组织开展古树名木全面普查工作。根据普查情况编制古树名木名录,建立档案,并对新发现的古树名木进行挂牌,对古树名木所处的单位、企业、学校进行古树保护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对古树进行保护,防止人为的破坏,积极防治病虫害,择机进行古树名木修补复壮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分工,明确责任。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分块、逐级签订造林绿化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健全重点绿化工程领导分工负责制,将绿化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的问题,在资金、用地、管理等方面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各级造林绿化部门要适应新形势下绿化发展的新要求,转变职能,强化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切实履行组织全市人民植树造林、共建绿色家园的职责。
  (二)抓好宣传发动,强化绿化意识
  宣传发动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各项绿化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提高广大市民生态建设意识和责任的主要举措。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抓住纪念义务植树活动开展30周年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30年来取得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在形式和方法上下功夫,加强针对性,增强适应性,提高有效性。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突出公民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尤其要强化青少年的生态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生态道德风尚;积极宣传郑州林业生态市建设,宣传绿化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化建设;深入宣传我市关于生态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造林绿化,最广泛地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要利用发放倡议书、告知书、发行明信片、组织群众活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使适龄公民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是一种光荣责任;要对破坏造林绿化的大要案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使群众了解国家在绿化管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认识到无故不履行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以提高广大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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