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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郑政〔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物业管理与城市化发展结合起来,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一体化”建设,确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服务。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通过机制创新、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实现物业管理的整体进步和人居质量的整体跃升。
  二、实施原则
  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以城市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为重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原则。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城市管理的大平台,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各区、街道(乡镇)要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范畴统筹考虑,综合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物业管理工作的重心在街道(乡镇)和
  社区,区政府和街道(乡镇)必须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工作优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协调服务和考核监督,真正将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三)权责统一、保障到位的原则。市、区两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权责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划分物业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分解下放相关管理职权,积极为区、街道(乡镇)综合管理协调创造条件,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三、工作目标
  物业管理机制建设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形成工作体系且运行良好。经过3-5年的努力,物业管理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各级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健全,人员、经费、措施保障到位,管理、督导、考评体系完善。
  (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机制创新有突破性进展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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