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经济普查专项经费:指实际到帐或已实际使用的用于第二次经济普查的专项经费。
上级统计部门下拨:上级统计部门下拨并已实际到帐的经济普查专项经费。
7、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网络情况
⑴统计上使用的计算机数:指统计机构拥有或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工作的计算机数量,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
⑵政府专网:覆盖政府各部门,主要应用于政府业务管理、数据交换、语音通信、事务处理、视频会议等的计算机局域网。
8、人员情况:以 2009年4月底为时点填报。
⑴实有统计人员:指在乡(镇、街道)从事统计工作的全部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聘用的统计工作人员。
⑵专职统计人员:列入乡(镇、街道)正式编制、以统计业务工作为主的人员。
⑶兼职统计人员:列入乡(镇、街道)正式编制、以其他工作为主、兼作统计业务工作的人员。
⑷聘用人员:未列入乡(镇、街道)正式编制,由乡(镇、街道)聘用的、从事统计业务工作的人员。
9、统计工作量:指本乡(镇、街道)在2008年度实际搜集、填写、上报的统计报表数量,包括由上级统计部门和其他部门下发的报表,联合制发报表的,按为主的一家填报。
本表只填报具体报表的名称、指标数、调查单位数、调查频率,合计栏指标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⑴经常性统计:农业统计包括农林牧渔业统计、中间消耗、农产品价格、农产量抽样、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乡村社会经济调查等;其他按所列具体专业填报;所列专业未包括的经常性统计报表,归入“其他”项。
⑵指标数:
主栏:按主栏指标数填报。一般分组指标数按具体分组项目数计算。凡表中列有“按××行业小类填报”、“按××目录填报”、“按××品种填报”的栏目,按实际填报的分类(品种)数计算。
宾栏:按宾栏指标列数填报。
其他指标:包括表头需填报的指标、表后补充指标等。
未设置主栏、宾栏的调查表(如调查问卷),按实际需回答的问题(填报的指标)计算指标数,填在本表主栏指标数中。
⑶调查单位数:实际填报本表的单位数量。如以企业、住户为调查对象的按企业、住户数计算;以村、社区为调查对象的调查单位数按村、社区数计算;以乡(镇、街道)为调查对象的综合表调查单位数为1。
⑷调查频率:调查频率按以下内容填报:①年报 ②半年报 ③季报 ④月报 ⑤旬报 ⑥周报 ⑦专项调查 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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