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财政总收入:指2008年度乡(镇、街道)实际完成的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等总计。
一般预算收入:指预算收入中扣除上划国家、省(区)、市、县后的收入。
⑹财政支出:指2008年度乡(镇、街道)实际完成的预算内支出、预算外支出和上交上级财政支出总计。
3、统计机构类型
⑴上级部门派驻的统计机构: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准单独设置,人、财、物由县级及以上统计部门统一管理,直接隶属于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机构。
⑵内设独立统计机构: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准单独设置,直接隶属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为政府(办事处)的职能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例: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下设的统计科(站、所)等,选填此项。
⑶合署办公统计机构: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直属机构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二块牌子),或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直属机构下设置统计机构,职能相对独立,业务上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例:与乡镇经管站合署办公的统计机构,或在经济发展科下设的统计站(所、股)等,选填此项。
⑷无机构,有专职统计人员:未设统计机构,但有专职统计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统计部门的任务。
⑸无机构,无专职统计人员:未设统计机构,也没有专职统计人员,上级统计部门的任务临时指定人员完成。
4、统计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⑴是否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以下工作制度如建立了其中三项及以上,选填“是”。
①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②统计报表报送制度; ③数据质量保障制度; ④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⑤计算机使用与管理制度; ⑥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⑵工作制度是否公示:具备以下二项条件之一,选填“是”。
①工作制度正式印发;②在办公场所张贴。
5、独立办公场所:统计机构单独拥有的办公场所。不包括与其他部门合属使用的办公场所。
6、经费保障情况
⑴经费来源:按本机构经费来源实际情况填报,如来源为多种形式,按由高到低顺序选填。
⑵2008年办公经费:指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内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办公用品、各种会议(培训)费用、印刷费、差旅费、津贴等。不包括统计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工资费用。
上级统计部门下拨:上级统计部门实际下拨的业务经费,包括日常办公经费、专项调查经费等。
会议费:指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用于向辖区内调查对象(单位)布置工作(包括以会代训)的会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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