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部门与驻郑银行对口联系机制的意见
(郑政〔2011〕7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驻郑银行的联系,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加深彼此之间的合作,市政府决定建立政府部门与驻郑银行对口联系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成立专门工作组、搭建对口联系平台为抓手,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沟通便捷、服务高效的对口联系机制,充分调动驻郑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基本原则
分工负责原则。各工作组根据任务分工,与驻郑银行实行对口联系沟通,对口提供服务,结对开展工作。政府各部门与银行之间的工作及业务往来,可通过银行的对口工作组协调进行。
合作支持原则。政府各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重视并协调处理工作组交办的事项,在全市形成既有分工、又重合作的良好工作机制,共同建立和畅通政府与银行之间的交流渠道。
对口匹配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部门与银行在业务对口、合作情况、规模大小以及部门职能等因素,尽量合理地确定各工作组的牵头单位,以利于工作开展。
三、工作组职责及组成
全市成立27个专门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负责对口联系一家或数家驻郑银行(含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部分省属公司和信托公司,以及已获批即将在我市设立机构及虽未设立机构但与我市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下同)。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根据银行的设置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工作组职责及组成如下:
(一)工作组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联系对口银行,建立与银行的定期对接机制,争取对口银行对我市的最大支持;负责了解国家金融政策及对口银行的相关规定,实现政府与银行之间信息对称;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有贷款融资需求的建设项目并向对口银行推介;负责了解和分析影响对口银行项目贷款投放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贷款前置条件,保证贷款顺利投放;负责协调安排市领导与对口银行之间的高层会晤活动;负责协调处理对口银行在工作或运营中遇到的需要由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