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政治处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教育工委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外干部、妇女干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宣传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市区(除开发区外)教育系统人员进出、内部流动及招聘录用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师资处

  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指导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实施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的选拔、认定、培养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组织市(县、区)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和地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的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等有关文件;负责市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执行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与人才需求预测工作;指导、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校园规划、校舍建设与维修;负责大中专院校和市区中小学的设置、撤销、调整以及其他有关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核等工作;负责市直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管理、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统筹管理专项拨款、赠援款和世界银行贷款等外资贷款;指导、协调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工作。

  (五)基础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常规管理、课程实施和校本课程建设;指导幼儿教育的保教研究及实施工作;指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和监督中小学的德育、科普教育、校外教育、民族教育以及其他各种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