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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

  五、建立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个人专长到联合办学的企业进行顶岗实习锻炼,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两年内,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率达到90%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一年。
  六、促进校企共同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和利益,采用接受企业设备赠送、设备推介、为企业提供设备场地、与企业合股等形式,积极引进企业先进生产设备、产品、资金、生产线、生产车间用于实训和生产。五年内,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至少共引进10家企业在校内建立实习实训基地,至少共确立30家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市财政今后用于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的资金,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重点向扶持校企合作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倾斜。大力推行“把教学建在车间,把车间建在学校”的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模式,吸引合作企业到学校共建生产车间。市财政对企业购置教学实训设备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使用贷款购置教学实训设备的,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
  七、促进校企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各高职院校要积极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技术革新与攻关,开展实训设备、实训平台的研发制作,并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服务,努力推进成果在生产实践和教学实训领域的应用。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每年至少与企业合作研发1个项目。鼓励企业利用职业院校场地、设备、教师资源,通过企校合作,建成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训孵化基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市政府对应用推广项目给予奖励。
  八、促进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的对接合作。逐步探索建立适应与工业园区对接的招生、学籍、教学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形成职业教育与产业园区对接的职业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园区用工需求的调研制度,形成职业教育与园区企业对接的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建立职业学校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制度,形成职业教育与园区企业对接的用工机制。力争3到5年,全市基本形成“专业群对产业群、人才群直通企业群”的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良性合作局面。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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