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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任务的通知

  ②当地政府重视农业信息工作,财政状况较好,具有支持农业网站运行维护、开展信息服务的能力。
  2、建设规范
  ①按照“有房子、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的标准,依托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在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城乡**镇乡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站”。(挂牌或吊牌制作及冠名同示范区县)
  ②建设“**镇乡农业信息网”,设置“政务公开”、“镇乡动态”、“区县动态”、“特色农业”及“一村一品”专栏。有条件的镇乡可开辟“特色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招商引资”、“企业之窗”、“乡村文化”等专栏。
  ③添置数码相机、录音笔等信息采编设备,为镇乡农业信息网站信息更新与维护提供支撑。
  ④推广农村电子政务应用。与市统筹城乡信息化体系建设结合,搭建为农服务信息平台。由镇乡农村信息服务站建立用户群数据库,负责对辖区内村级农村信息化服务点编发当地政务公开信息、灾害预警、市场行情及特色农事指南信息,镇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⑤人才队伍建设。设立1名以上专职信息员、多名兼职信息员的镇乡农村信息化队伍。
  (三)示范村建设
  1、基本条件
  ①已建立党员远程教育活动中心,党员远程教育网络运行良好,具有1名大学生村官或其他能够胜任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担任的专兼职信息员。
  ②村“两委会”重视农业信息工作,具有支持基本通信费用和开展信息服务的能力。
  2、建设规范
  ①在各村民委员会建设“统筹城乡**村农村信息化示范服务点”。(挂牌或吊牌制作及冠名同示范区县)
  ②结合统筹城乡信息化体系建设,为每个示范村配置一条宽带线、一个兼职信息员,一个专家远程诊断软视频服务终端,将村级信息服务点建成农业信息集散地。
  ③将党员远程教育网络接入宽带,发展大学生村官或村干部为兼职信息员。
  ④在村委会设立专家远程诊断软视频服务终端,软视频终端与区县专家或市级12316专家对接,开展远程动植物疫病诊断服务。利用广播电视“村村响(通)”工程,设立交换系统,开展计算机与广播、电视集成的语音、视频信息服务。
  ⑦人才队伍建设。设立1名以上专兼职信息员
  二、项目资金与设备
  1、市农委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含辖区内示范乡镇、示范村资金计划)到各示范区县农委(农业局)。
  2、下达资金主要用于三级示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相关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由各示范区县、乡镇本级财政支撑。
  3、根据项目设计和实际需求,选择性地为示范区县、镇乡、村配备电子显示屏、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软视频终端等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直通车,由市农委集中选型、集中采购后配送到位。
  4、设备采购后的节余资金由市农委统一拨付到相关项目区县农委(农业局)的指定账户,用于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项目建设。
  三、项目培训及要求
  (一)示范区县
  1、培训内容:区县农业农村信息网综合门户网站建设,农业网站改版升级与优化,信息采集、编辑发布规范,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技术,电子显示屏、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使用技术,农业综合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农业信息远程双向视频诊断系统建立与维护。
  2、培训对象:区县信息科(信息中心)负责人1人、专职工作人员2人,共12人。
  (二)示范乡镇
  1、培训内容:乡镇农业信息网建设及重庆农业共享平台的使用与维护、农业网站信息采集编辑与发布规范,照相机、录音笔等信息采编设备的使用及图片、录音文件处理技术,农村电子政务平台的应用与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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