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任务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任务的通知
(渝农发〔2010〕336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的要求,根据全市农业信息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委于6月10号正式下达了《2010年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共收到31个区县的项目申请报告。我委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进行了项目评审,评比确定了2010年拟实施的农村信息化示范区县4个、示范乡镇41个、示范村205个,并讨论制定了《重庆市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工程总体方案》,现将任务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任务分解

  (一)三级示范区县(4个)

  涪陵区、万州区、忠县、大足县。每个示范区县带4个示范镇,每个示范镇带5个示范村,共计16个示范镇,80个示范村。

  (二)镇、村两级示范区县(20个)

  1、石柱县、荣昌县、渝北区、黔江区、南川区5个区县各2个镇,共10个示范镇。每个示范镇带5个示范村,共50个示范村。

  2、武隆县、綦江县、丰都县、城口县、潼南县、巫溪县、梁平县、巴南区、秀山县、巫山县、合川区、永川区、江津区、北碚区、彭水县等15个区县,每个区县各1个示范镇,共15个示范镇。每个示范镇带5个示范村,共75个村。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示范区县按照下达任务和《2010年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确定本区县范围内的示范乡镇、示范村,上报《2010年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二)请各示范区县认真对照《重庆市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工程总体方案》(见附件2),制定并上报本区县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推进方案。

  (三)请各示范区县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农委市场信息处和市农业信息中心,市场信息处邮箱:cqnwxxc@163.com;市农业信息中心邮箱:cqnx@cqagri.gov.cn。联系人:娄宇芳,电话:89133106;杨志平,电话:89133608。

  附件:1.2010年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

  2.重庆市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工程总体方案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2010年农村信息化三级示范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区县:
拟实施的示范区县、镇乡、村名称示范区县现有情况登记示范镇乡现有情况登记示范村现有情况登记
 办公场所情况用于农村信息化计算机台数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人数服务器、交换机情况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信息采编设备情况办公场所情况电脑网络设备情况是否有专用电话线专职信息员人数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党员远程教育网络运行情况大学生村官等专兼职信息员在岗情况
(一)示范区县            
             
(二)示范镇乡            
             
             
             
             
(三)示范村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