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会议制度,积极参加热线工作例会(2分)。
(三)规范服务(20分)
1.有固定热线办理工作电脑并联网工作(8分)。
2.有固定热线办理工作电话(4分)。
3.有热线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4分)。
4.有热线办理工作资料并分类归档存放(4分)。
(四)接办情况(50分)
1.接办事项办理情况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反馈率达100%(10分)。反馈率每减少5%扣1分。
2.接办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0%以上(15分)。办结率每减少10%扣1分。
3.接办事项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20分)。群众满意率每减少10%扣1分。
4.接办事项无推诿扯皮现象(5分)。
四、加分事项
(一)按时办结率达到90%,每增加5%加1分。
(二)群众满意率达到80%,每增加2%加1分。
五、其他事项
(一)对发生接办事项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本办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同市监察局解释。
附件:1.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效能考核汇总表(略)
2.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效能考核评分表
附件2:
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效能考核评分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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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考评得分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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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领导(15分)
| (1)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服务热线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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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具体处室(办公室)承办热线业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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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工作人员具体承办政府服务热线事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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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制度(15分)
| (1)值班制度,有专门值班负责热线日常工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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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话制度,严格按照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程序操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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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报告制度,每月向市行政审批中心上报受话情况及办理结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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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制度,积极参加热线工作例会(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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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范服务(20分)
| (1)有固定热线办理工作电脑并联网工作(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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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固定热线办理工作电话(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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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热线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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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热线办理工作资料并分类归档存放(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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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接办情况(50分)
| (1)接办事项办理情况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反馈率达100%(10分)。反馈率每减少5%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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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办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0%(15分)。办结率每减少10%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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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办事项群众满意率达80%(20分)。群众满意率每减少10%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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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办事项无推诿扯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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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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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分事项
| (1)按时办结率达90%以上,每增加5%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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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每增加2%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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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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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市考核领导小组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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