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九日
连云港市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推进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加强对各网络联动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高效运行,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规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09〕161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承接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方式及组织实施
(一)成立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
(二)市政府服务热线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三)考核采用百分制,将考核内容分解为多项考核指标并确定相应分值,凡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分别扣相应分值。
(四)整个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并纳入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综合奖考评体系。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100分)
(一)组织领导(15分)
1.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服务热线工作(5分)。
2.有具体处室(办公室)承办热线业务(5分)。
3.有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热线事项(5分)。
(二)工作制度(15分)
1.值班制度,有专人值班负责热线日常工作(3分)。
2.办话制度,严格按照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程序操作(5分)。
3.信息报告制度,每月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上报受话情况及办理结果(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