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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蔷薇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海州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0年底前开工,2011年底前完成

  二、洪门工业园区污水截流

  洪门工业园区30余家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蔷薇河,2009年新建的应急处理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建设截流管网,将园区污水接入浦南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海州区政府

  配合单位:新浦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

  三、浦南污水处理厂建设

  新浦经济开发区内70多家企业和浦南镇部分地区排放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最终都排入蔷薇河。

  完善污水截流管网,浦南污水处理厂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处理后尾水排入东海县和新浦区尾水通道。

  责任单位:新浦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0年8月底

  四、浦南镇新圩村排灌口整治

  新圩村2000余人的生活污水经泵站提升后直接排入蔷薇河内,对蔷薇河水质造成严重威胁。

  对村内污水沟道进行清淤整治,5月底前建成有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新浦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5月底

  五、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依法取缔、拆迁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项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但我市蔷薇河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少数企业和居民住宅,应当依法取缔或整改。

  实施三得利食品有限公司搬迁或取水口前移,依法搬迁或拆除辖区内蔷薇河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居民住宅。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城乡建设局,东海县政府、新浦区政府、海州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

  (二)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整治

  蔷薇河沿线堤内种植、养殖及以违法捕鱼现象比较突出,种植使用的化肥农药、畜禽排放的粪便以及违法捕鱼投放的饵料对蔷薇河水质产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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