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市区建成1座焚烧处理能力800吨/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东海县建成裕銮生活垃圾处理场及垃圾收运体系,建成东海县城区及各乡镇与垃圾卫生填埋配套的设施。灌云县建成马河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市区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备和管理体系,各县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对现行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解决垃圾渗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2010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建成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2012年,城市、县城、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8%、95%、85%以上,市及4县至少各建设1个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点,共同组成规模化收集网络。(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3.危险废物安全化处置工程。2010年,完成铃木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迁址技改项目,处置规模由目前6000吨/年扩建至9000吨/年(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分别为6000吨/年、3000吨/年)。2011年,在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所1处。推动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争取2012年建设填埋能力10-20万吨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
4.城区园区集中化供热工程。加快推进城区及园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中心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城区供热管网进一步完善。建有集中供热中心的园区完成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各类供热锅炉,入区企业集中供热率达到100%。对暂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园区,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先期入区企业应严格控制能源结构,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含硫量应低于0.3%)等清洁能源实施临时供热,禁止自建燃煤锅炉。(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解决农村污染问题
1.实施农村“六清六建”工程。全面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以治理污染为重点,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以清理垃圾、粪便、秸秆、河道、工业污染源、乱搭乱建和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六清六建”行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建设9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推广无害化技术,结合利用沼气,实施农村改厕和治理规模化养殖业污染。加快推进乡镇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积极建设简易可行、适度集中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粪便处理设施。建设“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处理体系和“镇收集、县暂存、专业单位安全处置”的农村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体系;完成所有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的疏浚工作。(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氮肥深施、测土配方施肥、分段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每公顷化肥(折纯)施用强度小于400千克。积极实施农田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有效减少氮磷向周边水体迁移。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优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每公顷农药(折百)使用强度小于3.3千克。(责任部门: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3.实施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推广使用自分解农膜,加强农膜的回收利用,201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5%。积极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饲料化、秸秆制板、秸秆制碳、秸秆编织等综合利用技术,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和下河,建立4个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猪-沼-果(菜)”、“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四位一体”的能源生态模式和“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责任部门:市农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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