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强化大气污染控制。制定并实施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城市建设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和有毒有害物质。所有电厂、水泥厂和工业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设施,达到排放标准。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新海城区和连云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加强城市燃气建设,到2012年,城市气化率达到95%。深化排污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推广应用电力行业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自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管理,建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系统,对超标车辆依法进行限期治理,淘汰两冲程燃油助力车。顺应低碳经济发展潮流,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六)实施民心环保工程,解决群众关注问题
1.积极治理油烟污染。2010年,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餐饮业环境管理办法,注重餐饮业污染源头控制,合理安排餐饮业规划选址布局,新上餐饮企业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行高空排放,新开发商住楼要同步建设专用烟道。将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将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作为重点保护区域,争取到2012年,有效解决油烟污染扰民的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连云港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2.注重扰民噪声监管。2010年,完成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工作,强化噪声环境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新城区建设重点做好生活区、文教区的声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与工业区、商业区和交通干线之间留出适当的防护距离,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对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巩固工作,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区面积,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加强对各类固定噪声源、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城市交通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人居环境。(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住房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3.扎实推进城市绿化。重点实施东盐河滨河风光带、玉带河整治及生态景观带、花果山景观大道、凤凰新城景观大道、市民广场扩建、道路绿化以及孔望山公园、胜利湖等项目。城市中心区合理布局大、中、小型绿地,大面积增绿、破墙透绿,城市居民在居住区500米内就有一处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搞好城市干道、街巷和水系绿化,逐步建立环城绿带、绿色走廊、大型绿地、郊区森林相配套,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政府)
4.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并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四城同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建绿色社区45个。深入开展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的四进活动,组织居民参与各类环保主题活动,向社区居民进行生态文明与生态道德的宣传与教育,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鼓励居民选择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组织绿色志愿者队伍,开展持续性的环保活动。围绕改善社区的环境质量,在社区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小区节水、节能和新能源等设施建设,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广泛采用环保产品。(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住房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七)实施集中治污工程,实现污染有效控制
1.污水集中化处理工程。完成东部城区污水截流管网建设。城镇新区建设及旧城大规模改造实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实现污水处理厂当年投产实际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产三年以上实际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加快建设污水集中化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市区中心城区及园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万吨/日,重点建制镇及通榆河、蔷薇河清水通道沿线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65%以上,建制镇达40%以上。所有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达25%以上。完成连云区、市开发区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接管工作。市区建设徐圩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成南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成新浦开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000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成岗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成海州洪门开发区截流泵站及配套管网。赣榆县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柘汪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东海县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城东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新建东海县经济开发区污水主干管网。灌云县建成海滨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建(3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灌南县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完成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1万吨/日)。四县20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分别建设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1座,并同步建设污水管网。加强治污设施监管,提高运行效率,从重建设向建设和运营并重过渡。(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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