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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产业联动、协调发展。顺应产业融合趋势,坚持加快先进制造业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并举方略,强化生产性服务业与各产业间的联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的协调融合,增强产业渗透力。

  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交通和资源优势,积极扶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潜力产业,彰显物流业、商务服务业、金融保险产业的特色优势。

  空间集聚、合理布局。进一步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明确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空间集聚,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形成配置合理、功能清晰、业态集聚的良性发展格局。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对生产性服务业宏观政策的引导,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研究和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效率,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

  (三)主要目标

  2012年,实现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2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占GDP比重达15%左右,占服务业比重达37%以上;累计完成生产性服务业投资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现代物流业

  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到2012年,实现物流业增加值14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达20%以上,累计完成物流业投资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左右,物流业占GDP比重达10%左右,连云港港实现吞吐量1.6亿吨,集装箱突破600万标箱。加快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云台国际物流园等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建设,连云港保税港区申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推进南北两翼物流园区及各专业物流园区建设,完善港口、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利用物联网技术改造提升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港口、铁路、机场等交通枢纽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实施区港联动战略,大力发展国际配送、中转、采购和转口贸易等业务,初步建成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努力打造物联港。

  (二)金融保险服务业

  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到2012年,初步确立我市在苏北、鲁南地区金融保险业中心地位。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1800亿元,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1600亿元,实现金融保险业增加值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9%左右;占服务业比重10%左右。累计完成金融保险业投资1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左右。规划建设连云港国际金融大厦,争取设立跨区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引进中外合资银行、保险、证券和投资基金公司。着力培育金融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支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中介平台。力争设立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市场。加快金融开放步伐,大力发展壮大地方金融保险业,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入股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增强金融保险业支撑地方发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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