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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坚守耕地红线,有效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全市国土资源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法,及时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维护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势头,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建立健全四项长效管理机制

  (一)健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国土资源工作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网站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曝光和深入剖析重点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有关企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自觉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

  (二)健全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

  一是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7日内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修改内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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