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激发人才活力为根本,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1.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出台《连云港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10年在部分市直机关或部分县区试点,2011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公务员管理和机关工作运行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各类事业单位科学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全面推进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3.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依据岗位职责和业绩考核决定人员工资分配,做到按岗定酬、按实绩定酬;收入分配重点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有条件的单位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激励机制。
4.健全完善专家及优秀人才选拔机制。认真做好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积极组织实施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计划、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和省“333”人才培养工程,切实抓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521”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和市创业创新人才奖评选等优秀人才选拔工作,不断完善领导联系专家、专家年休假、专家健康体检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以促进人才充分就业为目标,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人才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人才服务、人事考试和人才培训为主体的公共服务基本框架,搭建全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健全人才服务大厅、人才交流场所、人才培训基地、人才服务网站等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涵盖市县(区)乡三级行政区域的公共服务网络。按照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要求,积极开展“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跨部门联合服务等工作,切实做好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职称考试等公共服务项目,不断丰富人才公共服务内容。争取设立国家级中国东方(连云港)人力资源市场,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立足苏北鲁南、沟通长三角、辐射陇海沿线地区的区域性人才集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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