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方案
2009年12月,环保部污防司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自2002年开展创模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对我市下阶段创模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为了尽快实现创模工作验收,围绕专家组建议并结合创模考核指标要求,特制定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动员,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确保2010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整改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
1.完善工业企业环保责任制,规范工业企业环境行为,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2.加大对违法排污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3.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准建关、准产关,防止重污染产业向我市转移。
4.加强对企业知法守法培训,让企业知道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主动承担守法责任。
5.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6.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特别是适铅企业的环境管理,消除重金属污染的环境隐患。
(二)加快在建工程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1.进一步完善墟沟污水处理厂和恒隆水务污水处理厂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
2.加快推进晨兴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建成投用,实现城市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3.抓紧实施钓鱼山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工程,确保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4.加强大圣湖应急水源管理和保护,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
(三)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1.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坚决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转移行为。
2.加快推进铃木组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搬迁技改工程,确保今年投入运行。
3.加快灌南化工园区亚邦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建设步伐,力争在今年形成处置能力。
4.做好废弃物填埋场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稳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步伐,力争在今年由省爱卫会向国家推荐。
2.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计划。
3.完成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
4.加快推进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补充生态用水,保证水质达标和水面清洁。
5.加强对排海污染源监管,严格按海洋功能区划规范设置排污口;严格管理海岸工程,积极防治船舶污染。
6.继续扩大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田申热电有限公司、新城热电有限公司和鑫能污染发电有限公司的供热范围,加快城市供热管网建设,完善集中供热网络。
7.加快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淘汰禁燃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8.进一步扩大建成区绿化面积;整修市区破损道路,硬化、绿化裸露地面;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市区房屋拆迁、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和港区装卸作业要采取切实可行扬尘控制措施,市区所有建筑工地使用商品混凝土。
9.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机动车排气监控中心,确保全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含摩托车)达到80%以上,禁止排气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
10.不断提高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水平,防止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转移,预防在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五)加大创模投入力度,扎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1.加大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模工作。
2.积极开展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四进活动。
3.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及时沟通,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要细化方案,强力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整治任务,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周密布置安排。要紧紧围绕整治项目、整治内容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重点整治项目责任分解表附后。
二要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环保局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围绕整治任务,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创模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参与,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违法企业,营造浓厚创模氛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度。
附件:
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重点整治项目责任分解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工业污染源监管
|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
| 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环境责任制,规范工业企业环境行为,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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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环保执法
| 加大对违法排污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3
| 严格执行环保审批制度
| 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准建关、准产关;防止污染产业向我市转移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4
| 加强环保法规培训
| 加强对企业知法守法的培训,让企业清楚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让企业主动承担守法责任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5
|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 2010年6月
|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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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重金属污染的环境管理
| 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特别是适铅企业环境管理,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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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
| 加快墟沟污水处理厂和恒隆水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 2010年6月
| 市城乡建设局、市开发区、连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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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加快晨兴垃圾焚烧热电厂建设进度,争取6月建成投运
| 2010年6月
| 市城管局、市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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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钓鱼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 建设钓鱼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确保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 2010年6月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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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圣湖水源保护工程
| 加强大圣湖水源管理和保护
| 2010年6月
| 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新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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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固体废弃物管理
| 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
| 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坚决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转移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12
| 铃木组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搬迁技改
| 加快推进铃木组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搬迁技改工程
| 2010年12月
| 市环保局、灌云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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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亚邦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加快灌南化工园区亚邦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建设步伐,力争在今年形成处置能力
| 2010年12月
| 灌南县政府、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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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废弃物填埋场项目
| 做好废弃物填埋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 2010年12月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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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 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由省爱卫会向国家爱卫会推荐验收
| 2010年6月
|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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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 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计划,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 2010年12月
|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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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成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
| 完成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水质目标和工程项目建设,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 2010年12月
|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
18
| 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
| 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补充生态用水,保证水质达标和水面清洁
| 2010年12月
| 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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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海洋环境保护
| 加强对排海污染源监管,严格按海洋功能区划规范设置排污口。严格管理海岸工程,积极防治船舶污染
| 2010年12月
|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
|
20
| 加快集中供热
| 继续扩大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田申热电有限公司、新城热电有限公司和鑫能污染发电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加快城市供热管网建设,完善集中供热网络
| 2010年12月
| 市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市开发区、新浦区、海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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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 加快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淘汰禁燃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新浦区、海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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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城市绿化、城市道路和建筑工地环境管理
| 进一步扩大建成区绿化面积;整修市区破损道路,硬化、绿化市区裸露地面;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市区房屋拆迁、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和港区装卸作业要采取切实可行扬尘控制措施,市区所有建筑工地使用商品混凝土
| 2010年6月
| 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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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
| 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机动车排气监控中心,确保全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含摩托车)达到80%以上,禁止排气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
| 2010年12月
|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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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容环境管理
| 不断提高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防止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转移,预防在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 2010年6月
| 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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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创模宣传教育
| 创模宣传,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
| 加大创模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模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度
| 2010年6月
| 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广播电视台、连云港日报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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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环保“四进”工程
| 积极开展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的四进活动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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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环保信访
| 注重群众举报,及时解决,及时沟通,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2010年6月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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