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考核办法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组
织
机
构
建
设
| 1、城市政府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听取汇报;定期督查和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 查阅相关文件和
会议资料
| 市政府办公室、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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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管理领导机构健全。有政府领导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城市管理领导机构;对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城市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整治有重点、阶段有检查、全程有监督。
|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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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运作机制。市、区、街道城市管理责权明晰网络健全,采取“城管进社区”等形式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
| 查看台帐,随机抽查3个居住区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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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探索适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城乡统筹城市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工作向乡镇延伸。
| 查看资料,随机抽查2个乡镇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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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出台专门文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责任体系。
| 查阅台帐和相关文件,随机抽查5个单位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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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行政许可规范、高效。
| 检查资料、台帐
| 市城管局
| 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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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城市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人员经费由财政保障,且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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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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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容
市
貌
管
理
| 1、按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开展市容管理工作。编制街景(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或者编制街景整治方案。
|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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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主要道路容貌整洁。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墙体清洁,阳台布置整齐,无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道路两侧无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背街小巷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
| 抽查主要道路5条、背街小巷5条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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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和达标路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 查看台帐、有关文件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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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出台文件。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错别字等现象,无违法广告。
| 查看台帐;抽查主要道路5条、背街小巷5条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 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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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规范。经批准设立的报亭、公交站台、餐点(车)、流动公厕等,式样与城市容貌和周边环境相适应、无破损。
| 抽查5条主要道路。
| 市有关部门、单位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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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逐步实现长效管理。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城郊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城市背街小巷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 查资料;随机抽查2处结合部、2个出入口、5处背街小巷
| 各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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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城市绿化美化。市区道路两侧无5平方米以上裸露泥土地;植被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树。
| 抽查主要道路5条、背街小巷5条
| 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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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景观照明及亮化设施良好。整洁美观,有特色,效果好,亮灯率大于98%。
| 抽查2条商业街(广场)、5条主要道路
| 市城管局、
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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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集贸市场环境整洁有序。集贸市场内场地平整,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经营。
| 抽查2个集贸市场
| 连云港工商局
|
|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 1、制订或修编环卫专业规划。省辖市、县(市)按程序报建设厅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评审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
| 查阅文件资料
| 市城管局
| 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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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环卫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环卫作业的市场准入机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必须按照建设部规定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并在省建设厅登记备案。
| 查阅台帐资料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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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较完善的垃圾收运和管理体系。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率100%,到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40%以上(苏中、苏北城市分别达30%、25%以上);制订建筑渣土的管理办法,定点集中处置渣土;生活垃圾、粪便、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实施密闭化运输,车容车貌整洁。
| 查阅资料;抽查现场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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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渗沥液处理达标,管理台帐资料齐全,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
| 检查垃圾处理场、垃圾焚烧场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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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贸市场、停车场的环卫设施齐全。周边保洁责任落实。建设工地封闭规范、出入口硬化、配备冲洗设施。
| 各抽查2处
| 连云港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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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公共场所整洁。广场、公交站台、停车场等地区环境整洁,城市河道、湖塘等水域无漂浮垃圾,岸坡无垃圾堆放;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 抽查主要道路5条、背街小巷5条,结合部、水域、广场、站台、停车场各2处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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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卫设备与机械设备完好。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数量足够;环卫设施布局合理,设备齐全,有专人管理,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水冲式公厕>80%,二类公厕>15;苏北城市水冲式公厕>70%,二类公厕>10。
| 查阅资料,察看现场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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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以城市路段为载体的环卫综合作业体系。逐步将人行道、绿化带、道路清扫保洁纳入作业范围。物业管理小区、背街小巷内有专职环卫管理员,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有序,清扫保洁符合作业标准要求,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垃圾。
| 查阅资料;抽查主要道路5条、背街小巷5条;随机抽查2个居住区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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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大于70%(苏中、苏北分别为65%和60%)。
| 查阅文件资料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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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进环卫事业城乡统筹发展。镇(乡)环卫运作机制基本健全;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完成城乡统筹处理垃圾转运设施的布点计划。
| 查资料、看现场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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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方案,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 查资料、看现场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
|
数
字
化
城
管
工
作
| 1、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成立数字化专门机构,有“三定”方案(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资金落实情况等),各部门职能明确。
| 查阅文件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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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制度健全。政府对城市管理部门案件处置考核考评有管理办法;网络健全,责任制明确监督指挥规范(操作规定、指挥手册、立案、结案标准)。
| 查资料、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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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资源整合。有专线、网站,群众反映城市管理问题渠道广泛、便捷、有效(12319热线、数字化网站设定在政府门户网中)。
| 现场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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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合理。远景规划有省以上相关部门验收,数据普查、编码、网格划分、数据库建设符合部颁标准。
| 查阅资料
|
5、数字化城管考核经费落实。数字化城管考核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查阅文件资料
|
依
法
行
政
和
作
风
建
设
| 1、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管理人员的交通、通讯等装备齐全,能够适应执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装备完好率在95%以上。
| 查阅文件、现场抽查测试。
| 市城管局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2、制度健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等管理制度;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规范,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执法文书档案卷宗资料规范齐全。
3、严格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标准》,积极争创优秀队伍。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开展职业道德、勤政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年度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4、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明确。主要路段管理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加强考核,奖惩挂钩;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治安保障机制。
| 查阅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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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事项公开透明度。监督有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得当。
| 查阅台帐
|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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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重行风建设。制定完善的行风建设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有专门的行政执法效能督察机构;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相当稳定的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重视宣传引导工作。
| 查阅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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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访工作软硬件配置到位。设立信访接待室,有专职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开通专线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群众监督;对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记录,及时处理,认真回复,投诉处理率达100%。人大、政协议案办理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100%。
|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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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管理和谐。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满意率不低于85%。
| 现场调查
|
创
新
特
色
项
目
| 1、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取得省级以上城市管理类人居环境范例奖。
| 各市(县)自行申报,省建设厅依照实际取得成果进行分类评分,省级奖项加1分,国家奖项加2分。该附加分项目可累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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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举措。在解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成效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和典型示范性,受到省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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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示范项目成果显著。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建成并运行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示范项目方面,通过省级以上综合性技术鉴定;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市容环境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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