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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连云港市市区2010年度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的通知

  (三)落实土地调控政策。本年度土地供应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参与宏调调控,市区供应总量和各区计划将根据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进行调整;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亩,特殊情况须报市政府批准。

  附表:市区2010年度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拟公开出让计划表

  单位:亩

东部城区

新海地区

开发区

连云区

新浦区

海州区

住宅用地

500

600

850

350

商业用地

130

130

150

100

小 计

630

730

1000

450

合计

1360

1450

总计

2810(不含保障性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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