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纪录片调研工作的通知
(渝文广发〔2011〕62号)
各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有关影视制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促进纪录片产业的繁荣和发展,我局将按照全国的统一安排,在全市开展纪录片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七大以来中央对广播影视工作的重要部署,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准确把握我市纪录片产业的现状和问题,深入研究提高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努力提升我市纪录片产业的整体水平、发展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争取在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走出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调研重点
(一)近些年来本区县或单位纪录片创作生产情况,纪录片交换、流通、消费情况。
(二)有无专门的纪录片频道,开设的纪录片频道播出的时段安排,纪录片节目的构成,哪个时段纪录片收视率最高。
(三)有无开设纪录片栏目,开设的纪录片栏目在什么时间播出,播出时长。
(四)加强个人DV片创作引导和管理的意见建议。
(五)目前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国产纪录片与进口纪录片的数量及比例。如何有效控制进口纪录片在频道的播出比例,如何有效对进口纪录片实施管理。
(六)如何有效形成我国纪录片交易体系,培育纪录片市场主体,提高纪录片质量,扩大纪录片生产规模。
(七)纪录片创作队伍状况及有无人员参加或曾经参加过境外制作机构在华的纪录片拍摄工作。
(八)发展我国纪录片产业的对策与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和有关影视制作经营机构要充分认识在新的形势下深入开展纪录片专题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班子要专门召开会议,认真讨论这次调研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成专门力量,保证调研时间,建立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