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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配档表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

  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市法制办

1月11日

  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就“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份

  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在部门内部部署落实改革办法。

各职能部门

3月份

  各部门在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提出设立行政许可科的意见,制定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于4月底前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

4月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份

  各部门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后于6月10日前重新上报。

各职能部门

6月1日-6月10日

  市编办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做好各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审批工作。

市编办

6月11日-6月30日

  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上旬

  各部门根据市编办批复的方案做好内部职能、人员的调整和行政许可科的设立工作

各职能部门

7月1日-7月15日

  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各部门行政许可科的设置情况,做好进驻部门窗口调整、安排等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

7月17日前

  各部门根据批复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将行政许可科整建制派驻行政服务中心,要求事项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授权到位。

各职能部门

7月20日前

  在对各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检查整改基础上,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验收工作,确保“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市行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7月底前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

  印发《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

市法制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3月底前

  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

市行政服务中心

6月底前

  开发联合审批事项电子审批服务系统程序,确保联合审批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

6月底前

  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重点部署推进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成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

市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上旬

  与相关部门对联合审批涉及的事项,进行逐一梳理、明确纳入联合审批的事项、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制定出联合审批流程图。

联合审批办公室牵头,参与联合审批工作的部门配合

8月底前

  财政、物价部门要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环节的收费事项进行梳理,提出纳入“一费制”的收费事项目录,并制定出统一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

市财政局

8月底前

  组织联合审批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联合审批的办理程序。

联合审批办公室

9月15日前

  邀请部分企业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模拟,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的办理程序。

联合审批办公室

9月底前

按照《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实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

联合审批办公室

10月1日

  各区县根据《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县实际部署推进建设项目的联合审批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

8月10日-10月1日

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便民服务中心“五统一”的建设标准,规范便民中心建设。

市法制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3月份

  召开全市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份

  各区县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全市现场会精神,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各区县人民政府

5月10日前

  本辖区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部按照便民服务中心“五统一”的建设标准,完成规范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把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政府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

各区县及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

5月20日-11月底

  区县政府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对建设完成的要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由区县政府授牌运行;对未通过验收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督促、整改和完善。

各区县人民政府

12月9日-12月20日

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会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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