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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方案审核确定阶段(2011年5-6月)。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提报的“两集中、两到位”具体方案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返回部门予以修改完善。市编办负责做好各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
  4.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7月)。各部门根据市编办审定批复的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做好部门内部职能调整和行政许可科的设立工作,将行政事项按照要求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科,同时做好行政许可科的人员配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部门行政许可科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事项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授权到位。各部门行政许可科进驻中心过程中需要增设服务窗口或有其他需求的,应提前告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落实。
  5.整改验收阶段(2011年7月下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改革方案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督促整改,确保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为全市“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总结会议做好准备。
  (二)积极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就是将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部门审批和行政收费事项,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办结、一次收费、统一发证的要求,组织各有关审批部门根据各自权限从受理到办结实行一条龙办理。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主要部门是: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具体实施步骤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6月底前)。针对全市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印发《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6月份,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开发完成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确保联合审批工作按期实施。
  2.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上旬)。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研究部署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成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各项组织工作;监督、管理和协调联合审批的实施工作。各区县要按照《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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