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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10〕2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报送及分析预警工作,我市各区县也按要求开展了相关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报送工作。我委通过对各地所报农产品市场价格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农产品市场行情监测分析报告,这不但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而且还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但是,从各区县上报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情况来看,效果不是很好,尤其是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农产品市场行情分析工作的开展。

  一、未按要求时间报送数据

  根据渝农发〔2009〕126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数据调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有12个区县执行农产品价格日报、27个区县执行旬报。从今年实际报送情况来看,有执行日报的区县,有三分之二未按要求报送;执行旬报的区县,有一半未按时报送。

  二、采集品种不固定随意性大

  部分区县没有完全按照要求采集相应农产品品种,而是这次报这些品种,下次报那些品种,有时多报、有时少报,随意性太大,导致数据不连贯,无法进行正常的统计分析,成为无效数据。

  三、数据准确性有待提高

  从各区县上报的数据来看,一些数据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横向与其他区县比较数据相差太大,有的达到10倍的差异;二是纵向与前后所报数据比较,有的相差1~2倍,有的几次数据完全一样。

  四、进一步加强采集报送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报送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市场行情分析预警研判工作水平,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提供准确、有效的决策参考,各区县要严格按照以下工作规范,开展农产品市场价格的采集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实行日报的12个区县(合川、巴南、荣昌、永川、南川、涪陵、武隆、石柱、黔江、万州、开县、云阳)及4个农业部定点市场(观农贸、太慈、正扬、西三街)每日中午12时以前报送;其余27个区县实行旬报,每旬5、15、25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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