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两化”融合资金投入力度
1、推进“两化”融合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投资主体意识,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加大对信息技术应用的资金投入。
2、设立“两化”融合专项资金。从市工业扶持资金中设立“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支持有关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的发展,扶持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普及应用;主要用于重点企业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技术创新项目、示范工程、信息网络及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的资助、贴息和奖励。
(三)抓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作
1、选择示范企业和重点项目。采取企业申报,各县(市)区推荐,专家评估,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精心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基础较好的企业和项目。
2、推进“两化”融合试点和示范建设。根据“两化”融合示范标准,在选择示范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试点示范。建立一批“两化”融合试点和示范的行业龙头企业、能够带动上下游产业链进行信息技术改造的核心企业、生产性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发育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点面结
合的推进格局。
3、总结推广试点示范经验。总结“两化”融合试验区成功经验,形成“两化”融合试验示范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推广。
(四)加强“两化”融合专业人才的培训
1、建立健全信息技能技术培训认证体系。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支持有关信息技术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推进与行业应用结合的信息技术教育。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开展针对产业应用的信息化知识与技能培训。
2、委托专业机构培训。政府委托专业信息服务机构,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信息化讲座、论坛、成果展示和现场会等,重点提高政府和企业管理人员信息化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
3、参观学习交流。有计划的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观考察本地和外地“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及有关软件企业,每年不定期举办信息化发展建设的高层沟通会,为企业导入先进的管理思想,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培育信息技术推广中介咨询服务机构
1、遴选中介咨询服务机构。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培育一批有资质、有信誉、成熟实用、售后有保障的软件提供商,鼓励其在培训、咨询、方案推介、软硬件选型、设备租赁、网络安全等方面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本地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和集成商、专业咨询与外包服务队伍,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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