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工程招标代理分支机构2011年度续期资格核验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1〕140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黔资质核验的规定》(黔建招标通〔20070〕324号)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的要求,我厅将开展2011年度省外入黔工程招标代理分支机构续期资格核验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资格核验续期的时间
已取得《贵州省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的省外企业,请于发文之日起至4月30日内到办理分支机构资格核验的部门进行续期资格核验。逾期未办理的,备案证自行失效。
二、办理续期资格核验的程序和内容
(一)已经取得分支机构备案证的,由分支机构注册地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分支机构动态监管初步意见,到办理分支机构资格核验的部门申请续期资格核验。
(二)办理续期资格核验提供下列资料:
1.分支机构续期资格核验申请表(填写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核验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印章);
3.分支机构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印章);分支机构负责人来办理的,应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来办理的,应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4.业绩材料;
⑴项目代理合同;
⑵招标公告;
⑶中标通知书;
⑷业主评价意见;
⑸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代理项目的评价。
业绩材料按签订代理合同时间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附汇总表(见附件1)。
5.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资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分支机构注册地)。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通知后,请认真准备资料,于规定时间内办理续期资格核验,续期资格核验申请表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下载,网址:www.gzjs.gov.cn,联系人:邱佩莹,联系电话:0851-536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