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湛江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粤价函〔2011〕214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对湛江籍车辆收取通行费年票,年票收费标准见附件1;对非湛江籍车辆在通过国道 G325 线吴川、湛江收费站,国道 G207 线南渡、徐闻、城月收费站,省道 S287 线园岭仔收费站和湛江海湾大桥收费站等普通公路次票收费站时收取通行费次票,各站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具体见附件2;对非湛江籍车辆在通过茂湛、渝湛、湛徐高速公路湛江市境内的各出口收费站(即茂湛高速公路的浅水、塘缀、官渡、源水收费站,渝湛高速公路的湛江、沙坡、洋青、安铺、仰塘、高桥、粤西收费站,湛徐高速公路的麻章、城月、雷州、雷城、松竹、龙门、英利、下桥、徐城收费站)时单向代收通行费次票,收费车型统一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分类,收费标准见附件3,其中浅水收费站对茂名籍车辆免收通行费次票。年票制试行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试行年票制期间,请你市做好充分的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
湛江市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