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10〕347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农业部有关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自觉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将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今年的中秋、国庆节是《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印发后迎来的第一个重要节日,是检验我们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一次大考,这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委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强监督,认真抓好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以当前正在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突出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委分管领导和各牵头处室要对分管的行业领域和各单位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管控;对存在重大隐患难以确保安全的,该停产的停产,做到万无一失。农业机械安全整治方面。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以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并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耕整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教育,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方面。监管部门要针对渔业船舶节日期间生产作业的特点和三峡库区畜水对渔业船舶生产安全的影响,加强对重点水域(有非法载客载货需求的水域、渔业船舶作业碍航水域)和重点管理对象(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记录的渔民)的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整治力度,坚决禁止未经检验合格、不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条件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严防死守,确保渔业船舶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整治方面。各单位要重点对本单位办公场所、教学大楼、学生(员工)宿舍、各类库室、“多合一”场所等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