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010年11月下发行动方案通知,动员部署行动。
--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组织实施。市农委组织地理标志持证单位、地理标志生产单位、农产品交易市场巡查,各区县组织开展辖区内农产品地理标志持证单位、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单位、农产品交易市场督查。
--2011年4月,工作总结。各区县总结工作情况,上报市农委,市农委就全市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专项工作小结材料。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农委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委分管领导王久臣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农委科教处欧阳柬处长担任,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处黄君一处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周兵主任、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韩以政总队长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市农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科技教育处,科教处副处长刘宗慧任主任,李淑平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相关协调工作。
(二)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各有关处室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市农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适时对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各单位要每两周一次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农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要把这次专项行动列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积极宣传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曝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增强舆论导向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力。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
四、组织实施和推进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制订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市农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审定后于2010年11月25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农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