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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健全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充实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机构和人员,完善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专家咨询制度。建立执法部门协作机制、通报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强化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植物新品种权假冒、冒充、侵权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和监管制度,推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010年12月份以前清理完善档案。

  --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初稿,并组织专家论证。

  --2011年2月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执法专项检查。

  --2011年3月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执法协调机制。

  --2011年3月,专项工作小结。

  (二)针对农资市场实际,加大冬春季查处力度

  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重点查处农业投入品重点品种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胶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兽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氨胶、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胶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重点监测饲料中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反刍动物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

  执法重点从区县(自治区)乡镇市场延伸到村社连锁经营店,初步实现农资三级(区县、乡镇、村社)全范围的立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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