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农发[2010]410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农林水利(水务)局、畜牧兽医局,委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总结及时报送我委科教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21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加强我市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整顿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登记、认可,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行为,严厉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的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以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涉农物资查处为重点内容,以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农用物资为重点,加大主动查处力度和社会覆盖面,大力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我市农业丰产增收。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由委科教处牵头,组织西南大学、市农科院、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参加。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1.建立和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档案,对我市2006年以来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进行清理、检查,对我市农业引进新品种进行清理登记注册。
2.制定《重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