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和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68、承办好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和首届中国(银川)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加强与穆斯林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合作,推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快速发展。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商务局、工信局负责落实。
69、深化区域合作,办好第二届宁蒙陕甘毗邻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积极与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共建产业转移承接园。
市发改委、工信局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
70、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加强投资项目落地和实施进度考核,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400亿元以上。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牵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71、积极“走出去、引进来”,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扩大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力争全年进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
市商务局、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落实。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2、建设12所幼儿园。
市待建办负责,发改委、教育局和三区政府配合。
73、建设30所社区文化活动及养老服务场所。
市住房保障局负责,规划局、民政局、文广局和三区政府配合。
74、为中低收入家庭建设保障性住房5500套。
市住房保障局负责。
75、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20万平方米。
市住房保障局负责。
76、新建社区便民蔬菜直销店50个。
市商务局负责。
77、对全市14个乡镇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78、解决市区16条巷道的照明问题。
市建设局负责。
79、改造10条小街巷道路及供水管网。
市建设局负责。
80、实施25个移民村村级互助资金项目增资扩面。
市扶贫办牵头,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81、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改善兴庆区交通状况。
市公安局牵头,建设局、交通局、规划局配合落实。
82、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成城乡就业培训2万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83、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84、继续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力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