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步伐。
43、实施《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完善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银川市市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强化规划执法,严格德胜工业园及商住区等四大片区规划审查管理。
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44、实施兵沟黄河大桥及连接线、红花渠整治、康居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续建友爱中心路(贺兰山路至银古路)、六盘山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完成银川火车站改扩建、3座城市公铁立交等重点项目建设。
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贺兰县政府、兴庆区政府配合。
45、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抓好凤凰南街等5条特色街区改造工程,改造城市棚户区1728户。
市建设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局负责实施。
46、启动推动银川发展的事及代表人物雕塑工程,迁建西夏博物馆,开工建设韩美林等专业博物馆,丰富城市内涵。
市规划局、建设局、代建办负责实施。
47、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机制,加快“数字化城管”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户外广告治理力度,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工作。
市城管局和三区政府负责实施。
48、科学组织和管理交通,建设城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增加市区停车泊位;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快公交专用道和场站建设,方便群众出行。
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负责实施。
49、加强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为市民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
市住房保障局牵头,三区政府配合落实。
50、重点推进6个特色小城镇建设,强化产业支撑,规划建设农副产品加工、贸易和农民创业园。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规划局、农牧局配合。
51、加快新农村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配合。
52、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启动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3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六、着力改善生态和保护环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53、打造精品园林,实施火车站广场绿化及生态公园建设、唐徕公园整治扩建,抓好北京路、长城路、正源北街等城市道路林荫化改造提升工程。启动银川园博园建设,做好第十届中国国际园博会申办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实施。
54、加快西部森林生态工程建设,完善提升黄河金岸生态绿化,实施封山(沙)育林与防沙治沙示范工程,新增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人工造林666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