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31、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力度,完善贺兰山东麓、黄河金岸旅游带等重点旅游区块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推进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继续打造西部风情旅游品牌。
市旅游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32、全力抓好黄河书院、长河湾、塞上江南生态园、华夏河图、世界水车博览园等黄河金岸十大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旅游局牵头,国土局、规划局和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兴庆区政府实施。
33、积极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全年接待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均增长15%以上。
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34、扎实推进运动休闲城市建设,建成贺兰山体育场,完善社区公共健身设施,积极推广“人人运动计划”,办好风筝节等品牌节会活动。全力备战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
市体育局牵头,建设局配合实施。
四、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创新。
35、加大科技投入,实施100个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着力突破制约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
市科技局牵头,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36、规划建设银川科技园,建立企业为主体,政府、科研院所紧密合作的新机制,力争建成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市科技局牵头,国土局、规划局和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37、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各项工作,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年专利申请量达到500件以上。
市科技局、工商局组织实施。
38、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落实人才住房保障等激励机制,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9、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与宁夏大学全面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推进企业与院所联合办学,加快培养金融、现代物流等方面的紧缺人才;依托职业教育中心,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继续实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各类人才3000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0、落实好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建设创业孵化基地5个、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重点支持科技型创业和现代服务业创业,提升创业层次和水平。
市创业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41、完善创业服务机制,成立创业促进会,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项目,开展创业示范社区、集镇创建活动,组织创业培训10000人,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
市创业办牵头,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42、举办第三届全民创业月活动,大力培育创业文化。全年培养小老板1000名,培育小企业1000家,力争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达标。
市创业办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