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引进新型金融机构,大力支持银行、保险、证券、创业投资和风险基金机构落户咸宁。 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引进金融机构落户咸宁支持金融业做大做强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创业投资和风险基金机构等,拓宽融资渠道,丰富金融产品,激发我市金融业整体活力。要大力扶持和帮助新落户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鼓励和引导其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和领域拓展业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四、着力推进金融改革和机构建设,不断完善金融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体系。 一是指导农信社加快产权改革步伐,完成 2 家农信社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申报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力争年内发起设立2 家村镇银行;三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监督依法合规开展信贷经营业务,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争取再新设 1 家小额贷款公司。
五、着力推进保险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 进一步支持保险业做大做强,争取在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稳步扩大 “ 三农 ” 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治安保险的覆盖面,积极发展科技保险、消费信贷保险、弱势群体保险,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创新,完善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六、着力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力争实现直接融资新突破。 一是支持长江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大力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对条件相对成熟的蛇屋山金矿、能一郎、瀛通国际等重点企业,加强政策扶持、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建立上市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妥善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支持帮助重点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工作突破。加快引入风险投资,引导和聚集社会资金投向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佳、成长性好的企业,促使企业早规范、早改制、早上市,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有序梯队发展;二是加快协调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工作,进一步协调推动市级融资平台加快直接融资步伐,充分利用企业债券募集发展资金,积极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力争我市今年 6 亿元城投债券按时申报并顺利审批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