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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鸡政发〔2011〕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鸡西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鸡西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重大项目投资和建设,结合我市“双百工程”项目建设年活动,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对象

  (一)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产业项目;

  (二)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列入中央、省重点投资的项目。

  二、服务内容

  对纳入省、市的重点项目,实行项目审批会办制、项目开工特许制和项目规费统缴制。

  (一)项目审批会办制

  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规划等问题,需报市级审批或报省级、国家审批的项目,可参加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会办。

  1.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项目审批会办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主管领导(由项目或产业推进组包保市领导牵头会办)主持召开会议,市发改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参加。各推进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汇总项目等会办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会办工作;市工信委负责技改项目审批等会办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预审、用地审批(单独选址或批次用地)和采矿权许可等会办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占用林地手续等会办工作;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手续等会办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规划手续等会办工作。

  2.项目审批会办制工作程序

  (1)提出申请。参加项目审批会办的项目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并已上报或即将上报市直有关部门,由项目单位向所属县(市)、区政府提出参加会办事项申请,经县(市)、区政府审定后,向项目推进组提出会办申请。

  (2)会办准备。经项目推进组审核汇总后确定会办项目名单、会办事项、会办部门,并将相关情况分发到有关部门。各会办部门认真研究需要会办的事项后,提出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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