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连云港市特色产业基地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等7个指导性文件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改革措施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08〕22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错位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批准命名连云港市创新药物特色产业基地等9个特色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相关工作计划,组织编制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基地内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完善基地发展环境,在政策上予以倾斜,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争创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
附件:连云港市特色产业基地名单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连云港市特色产业基地名单
基地名称 所在地
连云港市创新药物特色产业基地 市开发区
连云港市新能源产业特色产业基地 市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