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属地推荐。按各县、区政府和归口单位进行层层推荐评选。农民工由其工作所在地推荐,跨省农民工须征得其户籍所在省(区、市)同意后推荐。
(四)严肃评选纪律。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凡发现有隐瞒身份、伪造事迹或违反推荐评选程序等问题的推荐人选,一经查实,一律撤销其推荐评选资格,取消推荐地区或单位的名额,并在以后的名额分配中相应减少。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3月22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评选推荐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劳模评选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我市评选推荐工作;
(二)3月25日11时前,各县区和市属各条线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简介表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市评委会办公室经过综合平衡,好中选优,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
(三)3月25日下午,评委会通过候选人名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定。
(四)3月28日17时前,市评委会办公室上报我市推荐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简介表。
(五)4月初,按省政府评模办公室要求,推荐人选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连云港日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
七、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指导、协调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各县区及各条线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各项工作。
附件:1.连云港市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连云港市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推荐分配方案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连云港市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同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