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城市公厕建设的实施意见


  公厕要做好通风、排气、排污设计,在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且有污水管网的区域,污水可直接排入污水管;在没有污水管网的区域,应先设置化粪池。

  (三)落实责任主体,加快项目实施。城市公厕项目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新建独立式以及利用既有建筑改造成公厕或改造提升损坏、废弃的公厕,由环卫部门或地块所在地业主负责具体实施;大型商场、超市和人流量较大场所以及公共建筑附属式公厕建设,由该经营单位或业主具体负责实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四)加强过程监管,严把验收关。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公厕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做好指导服务,确保质量与安全。要按照规定和《福建省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导则》的验收内容和格式进行验收,独立式及其他公厕项目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联合验收。环卫部门要参与公厕项目的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公厕建设项目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抓好城市公厕建设作为城市建设战役的新要求、硬任务,作为当前和明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发改、财政、国土、经贸、交通、环保、电力、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公厕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倒计时安排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于12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保障建设资金。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统筹安排城市公厕建设资金。市级财政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新建标准公厕项目,每座补助10万元;其它公厕项目,每座补助5万元。市环卫处负责建设公厕的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四)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在资金、政策上尽可能给予支持。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供水、供电部门要特事特办,先行供水、供电,确保与公厕项目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上建设的公厕可直接审查设计方案,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厕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按照闽发改政策[2007]157号、闽建筑[2009]16号、闽建筑[2007]3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招标方式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自行确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