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
(八)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深入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大力推广适用于农民工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劳动用工的动态化管理。
(九)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继续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一级建筑承包企业解决分包企业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地方政府总负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平台作用。
(十)推动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指导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继续落实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和提高工资水平提供参考。
(十一)加强劳动标准管理工作。完善工时制度,指导企业依照法定程序科学确定劳动定额,加大对企业超时加班惩处力度,促进企业提升劳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禁使用童工。
(十二)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完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实施职业危害申报登记、警示告知、监测检测制度。开展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各类职业病突发事件。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四、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